天津市西青公证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天津市西青公证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序号 |
公证事项(事务)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1 |
证明合同、协议 |
1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0.24%(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
100万元—400万元(含)部分 |
0.16% |
||||||
400万元以上部分 |
0.024% |
||||||
2 |
证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抚养协议、赡养协议、监护协议、出国留学协议等 |
200元/件 |
|||||
3 |
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如: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遗产分割协议、共有财产约定和分割协议等 |
400元/件 |
|||||
4 |
证明不涉及房产的财产继承、赠与和接受遗赠(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受益额20万元(含)以下部分 |
1.2%(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
||||
20万元—50万元(含)部分 |
1%? |
||||||
5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 |
0.8%? |
||||||
5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 |
0.5% |
||||||
超过1000万元部分 |
0.1%? |
||||||
涉及房产的继承、赠与和接受遗赠(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
按受益份额的面积计算(尾数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50元,单套居民房产收取的公证费不得超过10000元 |
||||||
继承保管 |
1.2%(按比例收费不到100元的按100元收取) | ||||||
5 |
证明遗嘱 |
400元/件(不涉及财产200元/件) |
|||||
6 |
证明委托、声明、保证等单方法律行为 |
200元/件(用于融资的声明、保证等,按照证明合同、协议收费标准执行) |
|||||
7 |
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
不出具执行证书的,按债务总额的0.1%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出具执行证书的,加收至债务总额的0.3% |
|||||
8 |
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资信、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权、收入状况、纳税状况、选票、指纹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100元/件(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按照财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执行) |
|||||
9 |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财产权属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400元/件 |
|||||
10 |
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收养事实、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
400元/件 |
|||||
11 |
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章程、会议决议、证书、执照或其他法律文书 |
400元/件 |
|||||
12 |
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
500元/件 |
|||||
13 |
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文书及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及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等 |
100元/件 |
|||||
14 |
保全证据 |
900元/件起 |
根据公证事项所占用公证人员数目、时间,所涉及的环节、手段,标的物的复杂性,取证场所的所在地及便利、安全系数,保全证据的数量等因素协商收费 | ||||
15 |
现场监督 |
2000元/件起 |
按照占用公证人员数目、时间,所涉及的环节、手段,监督场所的便利、安全系数,监督事项的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协商收费 | ||||
16 |
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
2000元/件起 |
按照占用公证人员数目、时间,所涉及的环节、手段,公证场所的便利、安全系数,监督事项的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协商收费 | ||||
17 |
提存 |
按标的额的0.6%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
提存超过三年的,每年收取300元/件管理费 | ||||
18 |
保管 |
30元/件起(保全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 |
按照保管文书或者物品的贵重、重要程度,是否采取保全作为保管的前置环节等因素协商收费 | ||||
19 |
清点遗产,确认遗嘱效力 |
清点遗产 |
2000元/件起 |
按照占用公证人员数目、时间,所涉及的环节、手段,清点场所的便利、安全系数,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协商收费 | |||
确认遗嘱效力 |
按照第4项收费标准收取 |
||||||
20 |
法律咨询 |
免费 |
|||||
21 |
常年公证服务 |
2000元/月起 |
按照占用公证人员数目、时间,所涉及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社会影响力等因素协商收费 | ||||
22 |
代办 |
登记 |
300元/件起 |
按照法律关系复杂程度、标的额大小、事务的难易程序等因素协商收费 | |||
查询 | |||||||
发送、领事认证 |
200元/件起 | ||||||
23 |
代拟、修改法律文书 |
100元/件起 |
根据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及标的额协商收费 | ||||
24 |
副本费 |
20元/份 |
涉及彩色打印的按相关标准收取 | ||||
25 |
出具法律意见书 |
1000元/件起 |
根据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协商收费 | ||||
26 |
司法辅助 |
协商收费 |
|||||
27 |
调查、核实费 |
200元/件起 |
调查、核实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委托或公证事项的需要,代为调查、核实办理公证业务所需证据材料。按照占用公证人员数目、时间,所涉及的环节、手段,调查、核实的证据或者有关情况的数量等因素协商收费,相应交通、差旅费用采取向当事人实报实销或定额包干的方式收取 | ||||
28 |
外出办证费 |
500元/小时起(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
起算时间均以离开和到达公证处的时间为准;相应交通、差旅费用采取向当事人实报实销或定额包干的方式收取;80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减半收费 | ||||
29 |
翻译费、校对费 |
参照市场价 |
|||||
30 |
其他 费用 |
摄像、录音 |
50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 |
||||
存储介质 |
光盘(CD/DVD/DVD?DL)20元/张 |
||||||
彩色打印 |
3元/页 |
其它类型纸张另行协商收费 | |||||
复印费 |
1元/页 |
为办理公证需要的免收复印费 | |||||
邮寄 |
按照快递公司标准收取 |
优先选择到付 | |||||
31 |
调卷费(查档费) |
50元/次/卷 |
需要制作复印件的另行收取复印费 | ||||
32 |
法律服务费 |
协商收费 |
|||||
33 |
其它 |
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未经审查的按公证收费标准的20%收取,已经审查的按公证收费标准的50%收取。所收取的上门服务费、打印费等已实际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公证书已经制作完成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
因当事人举证不实、提交虚假材料或进行虚假陈述等造成不能出具公证书或者撤销公证书的,所收取的公证费不予退还。 | ||||
注:1、收费依据(津发改价费【2020】4号文件、津发改价费【2021】318号文件)。 3、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天津市西青公证处。 |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