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我市CPI环比上涨0.1%
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今年4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0.1%,同比上涨0.2%。1至4月份CPI与上年同期持平。
与3月相比,4月我市食品价格下降了0.9%。由于气候转暖生产储运成本下降、市场供应充足,鲜菜、鸡蛋、鲜奶、鲜果的价格均有所降低,分别下降6.6%、3.3%、1.2%和0.9%;水产品、猪肉价格分别上涨0.5%和0.4%。在非食品中,清明节小长假出行增多,旅行社收费、飞机票和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上涨8.7%、7.3%和5.6%;受国际油价和金价影响,柴油价格下降2.3%,汽油价格下降2.0%,金饰品价格上涨10.7%。
与去年同期相比,4月我市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0.6%。此外,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价格上涨了9.0%和1.7%,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1.0%、0.6%、0.3%,交通通信、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下降4.2%和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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